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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公诉工作,虽然审查案件的过程很辛苦,但是我喜欢法庭公诉,喜欢和对方辩护人争锋相对。每一次成功的庭审活动,总是让我有成就感。”
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这一特殊的日子里,我欣然前往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采访刚刚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的女检察官沙沨。
中等个头的沙沨,秀丽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容,一对小酒窝透出她青春的气息,一双大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芒,一头短发很是利落。她是一个很开朗很阳光的女人,是一个自信满满的女人,是一个很有感染力的女检察官。
1996年大学毕业后沙沨进入了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工作,起初她的工作岗位在打字室,这一干就是5年。为了向她心仪的检察官这一职业进军,5年间沙沨没有放弃业务学习,时时处处做有心人,这为她日后进入公诉部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01年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公诉科。在沙沨的心中,公诉工作是神圣、庄严的:“它是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也是检察机关的窗口,代表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对案件的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对于每一件公诉案件的正确处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10年来,沙沨尽职尽责地履行着公诉人的职责,维护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起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最佳。
“对于我来说,案件再大也不会给我太大的心理负担,真正让我感到难做的就是双方当事人的安抚解释工作。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不简单,如果做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会严重影响检察院的形象,所以说在办理案件时,我们不能仅仅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还得注意社会效果。”说到这儿,沙沨深有感触地讲了一起案件,那是发生在2009年的一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案件。当时有两伙人相约在西宁市王府井商场前面进行群殴,其中一伙的老大张泰(化名)赶到后看到对方拿出枪,张见情形不妙立即坐出租车逃离现场,对方见状驱车追赶,岂料他们没有记清楚张所乘出租车的号牌致使在三角花园处堵错了车,车上乘客当时就向他们亮明了身份,告诉他们认错了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没有逃过一劫,最后造成一死两伤的结果。死者是一名刚刚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年轻人,他的双亲无法承受儿子死亡的打击,于是天天到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沙沨处或哭诉或发表对案件的意见建议。“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耐心地听两位老人的诉说,从法理人情上劝慰他们,给他们做解释工作。同时考虑到被害人的父母年纪大了,儿子没了,就想着能够在赔付上尽可能地在法定范围内多争取些,于是就做了被告人的工作。最终给老人赔偿了13万元,老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结果挺好的。”沙沨对于这起案件最终所达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满意的。
你别看沙沨平时笑呵呵的,其实看似柔弱的外表下有着一颗不服输的心。就因为不服输,每一起案件中沙沨付出的比别人更多。可是因为热爱公诉工作,她从来没觉得加班加点是件苦差事,而把它当做是一次自我挑战,是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越是难案、大案越能激发我的工作热情,我喜欢接受挑战,只有不断地接受挑战,才能进步,才会学到更多的东西。我也喜欢审查案件的过程,虽然这个过程很苦。但是当你看着原本不怎么饱满的案件渐渐地丰满起来,并且得以成功起诉,那时你觉得所有的苦和累都是值得的。”
律师庭审结束后告诉我:“被告人的妈妈指着你给我说‘那个公诉人公正呀!’”听了这话我当时非常欣慰。
作为一名检察官,沙沨始终实事求是,从她主办第一起案件开始,她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作为部门办案骨干,她勇挑重担,克难勇进、敢于碰硬。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主动请战,每战必胜。2004年,西宁市发生了一起以马忠为首的26名被告人涉及故意伤害、抢劫、强奸、非法持枪等多个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西宁市第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案件。当案件材料交到沙沨手中的时候,案件的审查期限只剩一个月了,任务重、时间紧、风险大,面对厚厚的十余本案卷,她加班加点,仔细阅卷,逐一提审被告人,亲自到案发现场做实地调查,主动与侦查人员沟通、询问,制作了近百页的审查材料。对每一名被告人做到认定准确,不枉不纵。首犯的家属得到消息后,从广州来到西宁找到沙沨,或者金钱贿赂,或是威胁恐吓,要求她手下留情,但都被她严词拒绝了。在法庭上,她与另一位同事完成了2比18的较量,即与18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针锋相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剑。沙沨用她那深厚的法学功底、灵活的应变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征服了每位在场的人。她应答自如,用充分有力的证据,将对方的辩解一一驳斥。清晰透彻的法理阐述,感人至深的法庭教育,严谨认真的法庭指控,让26名气焰嚣张的被告人当庭低头,认罪服法。该案的成功指控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一个典型示范案例。
沙沨告诉记者,有一件事情让她记忆犹新,也更坚定了她做好公诉工作的信心。她说有一次开完庭,律师走过来说:“沙老师,被告人的妈妈指着你给我说‘那个公诉人公正呀!’听了这话我当时非常欣慰。按理说,被告人的亲属对我应该持排斥态度,可是却对我的公诉给予了如此高的评价,这说明我在这个案件上是成功的。”是呀,对手的赞誉就是对沙沨工作最好的褒奖。
多年的办案实践让沙沨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揭露、控诉、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公诉活动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尤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在检察事业中展现了另一番风采。她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注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历程,分析犯罪原因,严格把握证据标准,针对每一个未成年犯罪人的自身特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面对失足青年,她坚持“判罪不是目的,重在挽救”的原则,讯问时少几分严厉,多几分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沙沨发现有一名来自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年仅16岁,所涉及的犯罪行为证据不足,依法应作不起诉处理。在作出这个决定后,她发现这名未成年人身无分文,家人又不在西宁,出去后很有可能就要流浪街头,从而会走上犯罪道路。沙沨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倡议为这名未成年人捐款,一个下午就捐得现金一千余元。沙沨不仅参加捐款,还买了吃的东西,亲自将钱和物送到这名未成年人手中,嘱咐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并积极与车站派出所联系,找到一名比较稳妥的客运司机,安全地将这名未成年人送回在省外的家中。这名未成年人回家后其父母打来电话,一个劲儿地向沙沨表示感谢。此举受到了省、市、区多个部门及上级院的肯定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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