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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建武,男,49岁,中共党员,197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近年来,他带领执行局干警执结各类案件3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个人执结案件13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2010年该院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他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袁建武从事执行工作13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善于在执行中采取暂缓执行、分期付款、以物抵债、亲友担保等灵活办法,做到既不使矛盾激化,又能公正执法,使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某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系叔伯兄弟,两家土地相邻,被执行人因栽种了20余亩2000余棵樟树苗,对申请执行人家土地的农作物生长有影响而引起诉讼,法院判决原告应当移栽2000余棵樟树。执行立案时,正是不适宜移栽树苗的季节,而申请执行人一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袁建武同志认为,树木移栽如不能存活会对被执行人造成新的损害。他在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区林业局、区建设局联系,想让他们收购这些树苗,因这批樟树太小,不适合市政工程的要求未能谈成。袁建武同志又多次找到当地村委会,终于由村委会调整出一块空地,将樟树苗在今年4月进行了移栽,将该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工作中,他注意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家庭困难,并想方设法解决,以一个“情”字突破执行瓶颈,不少人认为的“死”案,被他盘“活”。2009年,袁建武承办了吴某与罗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一案,受案后,了解到被执行人罗某已经判刑六年,正在服刑中,其夫年过六旬,四个女儿均已出嫁,平时罗某与其夫就凭农村“低保”生活,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吴某因受伤而失语,左半身无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有9岁和7岁的两个女儿,受伤前,全家经济惟一来源全靠吴某在集贸市场卖肉,而他受伤后,一家人生计成了大问题,两个小孩也面临着失学的危险,其妻徐汉云因赔偿未到位而四处上访。袁建武多次到受害人所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申请人子女上学的费用、一家四口的住房困难,都由所在街道予以解决,同时每年还救助吴家1万元。当徐汉云得知后,激动地拉着他的手,热泪盈眶地说:“谢谢您,感谢党,感谢组织!”他从事执行工作13年来,每年外出办案都超过100天。正是靠着勤奋、顽强和执著,执结了一大批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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