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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军,男,41岁,中共党员,198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近三年来,他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结案率95%以上,无一上诉改判、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申诉上访。他多次被评为武汉市“办案能手”、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和“廉政标兵”。
“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体现公心,实现司法人文关怀——体现爱心,给予当事人亲人般温馨——体现贴心,摒弃不良风气一心办案——体现潜心,没有克服不了的难案——体现恒心”。“五心”审判方式是孙利军同志根据自己多年办案实践总结出来的。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他说:“如果对待每位当事人做到了公心、爱心、贴心、潜心和恒心,就没有跨不过的坎”。2007年,他受理了辖区内第一起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某村鱼池承包主状告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原告认为该环卫中心在其村附近埋放的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导致鱼池缺氧死鱼,要求一次赔偿95万元,原告及当地村民情绪激动,声称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将赴京上访。该院将此案定为维稳要案。面对棘手局面,他迎难而上,通宵伏案,钻研鱼类饲养及水污染等专业性知识,多次与相关部门座谈分析,还头顶烈日,脚踩淤泥,前后五次实地勘验。最终查明,鱼池出现翻塘死鱼与天气闷热、鱼肥过多、水质富营养化有关,鱼池被垃圾场污染的理由难以成立。面对事实,原告及亲属不从自身找原因,多次找孙利军“理论”,还找“狠人”几次上门威胁。但他用铁的证据和事实毅然作出判决,宣判时,他反复同原告及亲属说理释法,原告自知理亏,只好认账服气,当地村民也从案件中汲取到生产教训和法律知识,纠纷彻底平息。
2010年1月,他受理了因车祸痛失女儿的两位老人状告女婿独占赔偿款案件。原告之女两年前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女婿将赔偿款25万元全部领走,并对两老人不闻不问,两位老人为此多次到法院哭诉。春节临近,孙利军同志自掏腰包购买礼品,上门探望二老。“没想到孙法官春节会想到我们”,两位老人十分感动。接着,他又找到被告,严肃指出其侵权行为及有悖情理之处,使被告受到触动,在春节期间主动看望老人们,双方关系得以缓和。节后,孙利军同志及时抓住时机主持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原告某村村民毛某名义上与患有精神病的丈夫徐某生活了15年,闹离婚已有13年,原告母子长期生活在患有精神病丈夫徐某家庭暴力的恐惧之中。孙利军作为主审法官再次受理此案后,他依法从徐某的亲属入手,运用“五心法”十多次到男方家里看望其父母,耐心阐明法律,真情劝慰,并到医院看望男方,在医生指导下,与其交流沟通,使这起中止多年的离婚纠纷调解结案,一直生活在阴霾中的孩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是孙利军同志的办案行为准则。去年8月他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时,死者家属担心自己是外地人,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将2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他,遭到拒收后,死者家属又将卡藏在香烟盒里,交给值班保安说:“这是孙法官掉的香烟,请麻烦转交给他”。孙利军听说后,感到很蹊跷,打开香烟盒一看,发现了购物卡,赶忙骑车追上该当事人,严肃地说:“你们这样做是不信任我,不相信法律,是对我人格的侮辱,请你们尊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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