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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官真情播撒司法温暖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来自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叫袁风影。很高兴借这个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近些年来的工作经历和感受,我汇报的题目是“用法官真情播撒司法温暖”。
1994年,我被选调到宣城中院,在刑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02年,由刑庭转到立案庭,并由一名副庭长成长为一名庭长。在立案庭工作8年间,我和我的同事共立案4879件,无一件错误立案;处理了216件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社会效果良好;11次去外省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均达到预期目的;正是全庭同志团结一致,各庭室大力支持,2007年,我所在的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2008年,我院信访接待室被省高院评为文明接访室;2009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去年,我本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
在立案庭工作的8年中,我深深体会到,立案庭是群众百姓了解法院和法官的窗口,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最直接的窗口。站在这个平凡而又神圣的窗口前,我和我的同事们始终秉承捧着一颗心来,用真情播撒司法温暖。立案庭的法官,首先要学会倾听,倾听如雨,润人心田,是对当事人的尊重和理解,更是体现法官坦荡胸怀和职业操守;其次,对当事人要满腔热忱,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真正为他们办实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他们对法官的尊重,对法院的信任。
回想起2008年4月的一天,立案大厅里突然一片喧哗,我迅即走出办公室,只见一位老人在地上打着滚,嘴里喊着叫着,我前去搀扶他,他却抓住我的手,在我的手上狠狠地咬了一口,顿时鲜血直流。我忍住疼痛,在几位同事的帮助下,把这位老人带到信访接待室,可他还是又蹦又跳,情绪异常激动。我用流着鲜血的手,给他递上一杯热茶,耐心劝解,告诉他有话慢慢说。面对此情此景,他方才躁动的情绪渐渐地平息下来。老人告诉我,他姓胡,72岁,早年丧偶,现养子又离他而去,他耕种的一亩多土地,2002年被某造纸厂征用。为了这一亩多土地的补偿费用,他在县里信访、诉讼已达五年之久。眼前的这位老人衣衫褴褛、孤苦伶仃,他需要社会的关爱,更需要我们伸出援助之手,为他分担忧愁。听完陈述,我们及时和老人所在乡政府取得联系,后来多次召开庭务会,请示院领导,先后5次到造纸厂及其主管部门,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7次到老人的家里就补偿数额等事情,与他沟通交流。半年后,造纸厂终于答应给予老人每月300元生活费。在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的那一刻,老人握住我的手,老泪纵横,问我的手还疼不疼,并要我以后常去看望他。
去年6月份,我由立案庭转到审判监督庭工作。审监庭受理的案件数量虽然不大,但几乎都是经过一审、二审的疑难复杂案件,是一些矛盾尖锐、甚至危及社会稳定的疑难杂症,审慎处理好这些案件,不仅需要法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丰富的审判经验,更要一颗温暖的心、一颗勇于担当的心。事实表明,我们审理的每一起再审案件,由于当事人投入的精力多,期望值很高,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纠纷依然存在,矛盾得不到解决。为此,我们提出的工作思路是:真情付出,在情、理、法交融之中,彰显司法温暖,促进案结事了。同时,明确抓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不厌其烦抓调解,敢啃“硬骨头”,想方设法力争调解结案,化解一个矛盾,增进一份和谐。今年以来,审监庭再审案件的调解率比去年同期高出28个百分点。二是精益求精制作再审裁判文书,力争用一份份语言平实、说理充分、法律关系清楚的裁判文书,体现司法公正,承载司法温暖。
今年4月2日,我院受理了方某与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赔偿之事,发生过多次械斗。该案是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我院再审的案件。案件虽然经过法院6次审理,但方某仍然不服。再审前,我们通过阅卷、走访,掌握双方的态度、诉求和赔偿方的赔偿能力,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制定双方可接受的调解方案;庭审中,缓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以中立的身份分析利弊,传递信息,但双方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庭审后,我们来到双方当事人的家乡,邀请当事人的好友、亲戚、代理人、村干部,共同参与该案的调解工作。调解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天,到了傍晚时分,双方当事人终于签下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送我们到路口,金灿灿的油菜花装点着秀丽的乡村,让人心旷神怡,他们向我们握手致谢,依依惜别。
司法温暖,点点滴滴,在温暖着他人,也在感染、激励着我自己。每当当事人用一面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当节日里收到他们一个个温馨的短信,每当偶遇他们仍亲切地与我打招呼,我感受到职业尊荣、社会价值。这些年来,我始终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恪守公正、廉洁。我曾担任过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宣传委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草拟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曾经以论文、报告、杂文的形式在《安徽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信访》等报刊上发表;通过三年的进修,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回望走过的法官人生路程,我无悔,无悔于我和我的同事们用青春、热血和忠诚播撒着司法温暖,书写着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面对未来和责任,愿我们一起,用点点温暖,照亮法治的天空,照亮群众百姓的心房。
谢谢大家!
扎根法庭情系百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叫宋立新,是宣州区法院水阳法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中共党员。今天有机会能与各位同仁一起交流十分荣幸。我汇报的题目是:扎根法庭,情系百姓。
1993年8月,我从安徽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区法院工作,至今已有18年,其中有13个春秋是在基层法庭渡过。我先后在狸桥法庭、峄山法庭、水阳法庭工作。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和土地流转等类型。通常认为这些案件法律关系明确,处理起来比较简单,但在我看来,却不能存有一丝一毫的轻视心理。因为我知道,农村群众的全部生活都是由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组成,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家庭稳定,邻里和谐,甚至有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群体性纠纷和涉诉上访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使我深切体会到,作为农村法庭的法官要定纷止争,让乡里乡亲的当事人握手言和,那么就要能融入群众,用真情与群众交流,接待时态度热情、耐心倾听、悉心解答,从心理上与他们拉近距离。
水阳镇村民周某与唐某两家相邻而居,双方曾经因为排水问题发生斗殴,两家矛盾是剑拔弩张。2009年底,周某以相邻权纠纷为由起诉到法庭,我三次踏进当事人家门与他们谈心,四次到所在村委会走访、协调,四次在法庭上主持调解、开庭,另外,还多次找到双方亲友出面做工作。双方被我的真情和辛勤付出所感动,两家终于握手言和,周某撤回了起诉。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我坚持巡回办案,一年有近一半的时间走村串户、穿梭于田间地头,我与庭里的书记员常常把庭开在当事人的家门口。去年年初的一天,张某诉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案,在距离法庭30公里外的狸桥镇长山村巡回审理。早晨,天上下起了大雨,我们出发后不久,警车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路上发生故障,为了能如期开庭,我们冒雨徒步2个多小时才赶到,全身湿透的我们顾不上休息便开庭审理,当地群众看到我们能如期开庭,纷纷前来旁听。我从组织开庭、主持调解,到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直忙到下午2点多钟。
我生长在农村,能够切身感受到农村人的纯朴、善良和真诚,也深深体会到农村人的不易和艰难,我的生活经历和工作经历也培养了我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虽然基层法庭条件艰苦,但我仍然坚持在基层法庭工作。由于长期在法庭工作,无法顾及家庭,每每想起深感愧疚:妻子临盆时,我正在法庭辖区的一个行政村办案,是妻子独自去医院住院。当我第二天赶到医院时,看到刚刚出生的儿子,正酣睡在疲惫的妻子怀中的那一刹那,我的眼睛被潮水打湿了;母亲因肾结石住院手术治疗时,我因为出差在外地办案,没能陪伴在母亲的身边尽一点儿孝心;非典流行期间,妻子打电话给我,儿子高烧不退。从妻子的话语中,我分明感到她的焦急和不安,我虽然心急如焚,但却因为在农村巡回办案而不能赶回,最后,还是坚强的妻子独自带着儿子去医院住院治疗。因为在法庭呆的时间长,儿子经常抱怨我对他不够关心,面对儿子的抱怨,我总是鼓励他要自强自立。妻子有时也埋怨我不顾家,面对妻子的埋怨,我只能愧疚地向她解释,请求她的理解,告诉她,开庭是事先就已经排期,如果请假,就要耽误开庭,当事人就会白跑一趟,这样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同时也损害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虽然我付出了很多,但有失必有得。每当我看到当事人在我的调解下握手言和,露出满意的笑容时,我就觉得,我的付出没有白费,这也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对于生长在鱼米之乡的水阳镇的我来说,最难的就是在家门口办案,经常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找人。尤其在院领导安排我到水阳法庭工作以后,更是经常遭遇亲情、友情的挑战和金钱的诱惑。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村委会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但肇事方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案件一起诉到法庭,哥哥就来找我,说一方当事人是嫂子的亲戚,让我给予关照。我知道后,主动申请回避。去年9月,我在调解汪某诉杨某离婚纠纷案时,汪某的妹妹哄闹、冲击法庭、抢夺卷宗,我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她的家人托我的亲戚前来说情,也被我挡了回去。面对亲友的不理解,我只能给他们反复解释。
2008年10月的一天,浙江人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执行完毕,当李某拿到7万多元案件款时说,原本以为你们会有地方保护,没想到外地人能被一视同仁、同等看待。李某出于感激,抽出一沓百元大钞硬要塞进我的抽屉,被我婉言谢绝。自参加工作以来,每当面对金钱与职业操守的冲突时,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法官的良知。
在法庭工作的十三年里,我审结的案件逾千件,但是无一件错案,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件涉诉上访,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
我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法官,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我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党员”。
我深知,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我要把辛勤和汗水播撒在乡间的小路上,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我热爱的审判事业,我要用最朴素的情感为百姓奉献真爱,用最执着的信念掌好法律的天平!
谢谢大家。
责任催我前行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杨忠民,现任郎溪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我的信任,使我有机会站在这里,述说一段法院执行工作的甘苦与感悟,是荣誉,更是激励。其实,我只是一名平凡而普通的干警,为了心中法律的春天,为了扩张生命的宽度,我选择了担当责任。我所做的,不过是一名法院干警最基本的职责要求,所以,我今天报告的题目是《责任催我前行》。
作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我是指挥员,更是执行员,我清醒地定位自己的角色,牢记自己的责任,也正是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断地鞭策我勇于担当。在工作中,我坚持既带好队伍,发挥团队合力,又以身作则,树立标杆,或许,正是这种工作作风,带动和影响了身边的同志,大家齐心协力,发挥团队精神,2010年,我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的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我本人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2005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执行标兵荣誉称号。
执行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2010年,我借鉴先进法院执行工作模式,从我院工作实际出发,向院党组提出优化资源配置,集约化办案的设想,在院党组的重视下,我院率先在全市法院进行了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改革,成立了综合管理组、执行审查组和执行实施组,打破了旧的执行管理模式,消除了执行案件一人负责到底的弊端,优化了人员配置,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为我院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执行干警来说,执行工作有两难,一是人难找;二是财产难查。针对这两个顽症,我们对症下药,一是建立基层执行信息网络,发展乡镇综治、计生信息员成为法院执行工作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情况熟悉、信息灵通的优势,为我们找寻被执行人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了便利;二是注意发挥执行申请人的作用,经我提议,我们建立了执行110制度,将执行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制成便民执行联系卡,随案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我们承诺,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也无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我们将第一时间赶到。如此以来,我们不得不经常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利用节假日以及早、中、晚的时间,开展工作。实施执行110制度不久后的一个双休日,我就接到申请人曹某的电话,他与李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长期下落不明,赔偿款迟迟没有到位。一个偶然的机会,曹某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下落,试着拨通了我的手机。我接到电话后,立即联系执行人员前往,果然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了结此案。类似这样的情况,我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但这只是我们执行法官工作的一个缩影。尤其是传统的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经商的被执行人按照风俗回家团聚,也往往是我们执行法官的黄金执行时机。多年来,我和我的同事们已经习惯了节假日和双休日的残缺,上班和下班的概念也变得模糊,前脚下班回到家,接到电话又出发也已经是家常便饭。
执行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门艺术。2008年3月,我们在执行一起44名被执行人侵犯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时,由于当事人较多,他们错误地认为“罚不责众”拒不履行义务,给法院的执行带来阻碍。我通过深入村民家中了解到,该案症结涉及部分林地所有权问题。为此,20多名村民到省城上访。我立即将掌握的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并提出初步执行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于是我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林地重新测量界定,拿出了有说服力的科学数据,又会同政府和村委会,提出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妥善执结了此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为当地政府消除了群体性上访的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有人说,审案的法官是文官,执行的法官是武官。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执行法官是动武的。其实这是对我们执行工作的误解。多年的执行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执行工作同样需要解疑答惑,因势利导,同样需要讲究方法,追求艺术。
执行工作苦,这是事实,但苦中也有甜。郎溪县欧志三友服饰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累计拖欠173位民工工资数十万元。案经诉讼,欧志三友服饰有限公司与民工们达成了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但双方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我们多次往返江苏常州与郎溪之间,在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了该公司的全部厂房和机械设备,依法予以变卖。当我们冒着严寒将27万余元的工资如数送到每位民工手中的时候,民工们早早制作了一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锦旗,向我们表达他们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记不清多少次了,每当我接过一面面写着对我们工作褒奖的锦旗、握着一双双因为感激而微微颤抖的双手时,所有的苦,所有的委屈,都化成欣慰的满足,心里就充满了甜。
执行工作岗位,虽然平凡,却也经常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人情,能否严格依法办案,不仅关乎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同样也体现了我们执行法官的人格力量。一次,我同村的一位朋友,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被判赔偿,执行过程中,我苦口婆心说服教育,他自恃与我的关系,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赔偿义务,我果断地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亲手将其送进拘留所。在情与法、钱与法的碰撞中,我自觉恪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此,我得罪了许多亲戚,也疏远了不少朋友。如果说,面对人情,执行法官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是一种职业要求的话,那么面对亲情,执行法官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和愧疚。我的父母年迈,住在农村,妻子是一名乡镇中学教师,繁重的工作和地域的不便,无暇照顾家庭和年幼的女儿,而我因为工作,不仅没有时间经常去父母身边嘘寒问暖,就连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双休日都成为家人的奢望,许多次,当我误了下班时间办案归来,看见无人照顾的女儿一人蜷缩在楼道里写作业时,心里就充满愧疚。但我并没有为此而感到后悔。因为,我始终不愿亵渎自己的人格,不愿污染自己的理想,更不敢忘记自己身上的职责,肩上的使命。
这就是我的工作,平凡甚至琐碎,没有鲜花簇拥,没有掌声相伴,但长征漫道,毅然前行;一肩霜雪,风雨兼程,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和我一样的执行法官,牢记责任,践行使命,法院才有了威信,法律才有了尊严,我们的生命也变得丰富和充实。
谢谢大家!
心系百姓司法为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心系百姓司法为民》
有人说“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象征”,一句话道出了“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理想形象,神圣而又崇高。
我叫汪旭东,1985年,那年我19岁,带着对法院法官职业的向往走进了广德县人民法院,从一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现任柏垫法庭庭长,兼任法院速裁组组长,逐渐成长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法官”。要当好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必须亲民爱民、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为此,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工作认认真真;对待群众和蔼耐心;对待诱惑永不动心。从坐在庄严的审判庭上审理第一起案件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一定要做一名正直的、人民群众信任的法官,绝不辜负“人民法官”这个光荣的称号。
在广德法院20多年里,我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誓节法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柏垫法庭工作。大家知道,如今民事审判涉及面广,矛盾纠纷纷繁复杂,一起看似很小的矛盾纠纷,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矛盾激化,甚至成为一起民转刑案件。2010年我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是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双方年龄都不大,但个性都极强,我们在向男方送达起诉书时,男方就扬言,如果判决离婚,他就要采取极端行为,我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多次做男方工作,对他进行心理疏导,终于使男方的思想有了根本转变,使他认识到维持一个死亡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该案最终双方调解离婚。我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方法,化解了一个又一个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多年来,经我审理的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
民事案件的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一定要有责任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对人民群众应怀有鱼水深情。2009年8月,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办理了一起80岁老人起诉其5个成年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看着老人满头白发,脸上深深的皱纹,尤其是看到那双含着泪花、充满期盼与渴望的眼睛,我的心被刺痛了。如何让老人的子女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对老人负起赡养职责,我绞尽脑汁。为此,我多次下乡进行走访,了解到老人的五个子女对赡养老人相互推诿,便对老人的子女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我们从父母恩情讲到社会责任,从情理讲到法理,经过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调解说服,终于感化了老人的五个子女,最后,老人和其五个子女以和解方式结案。
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定要耐心细致,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再进行调解,否则可能断送一个家庭的幸福。几年前经我审理的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令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案件是女方诉男方离婚,该案当时是巡回审理的,法庭就设在乡政府简陋的办公室里,开庭时男女双方陈述双方系自由恋爱,现因性格不合,均同意离婚,双方无其他争议,庭审中双方无争吵,表现的极为平静,按照民事审判案件一般作法即调解离婚,但经细心观察,我从双方的神态中察觉到他们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我便决定尝试挽救这段婚姻,在我耐心细致分别询问后,了解到双方婚前基础、婚后感情都很好,双方仅仅为了家庭小事赌气闹离婚,我从婚姻的自由讲到婚姻的责任,再讲到社会的责任,一上午的苦口婆心,最终使这对夫妻言归于好。庭审结束后,站在乡政府办公室的窗前,眺望远处丈夫正背着妻子过河,我的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欣慰。
从事法官职业,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使命结下不解之缘。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为民排忧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今社会,农民工兄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兄弟工资的案件,我们更是应当快速、高效、便捷的进行审理。此类案件往往人数众多,属于群体性纠纷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稍有不慎,或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2010年,我主审了几起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在审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农民工群体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收入偏低,诉讼中缺乏诉讼技巧,他们对诉讼程序、收集证据、举证质证不甚了解,我便耐心的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他们进行诉讼。同时审理案件时就考虑到今后案件的执行效果,对老板外逃但企业尚有一些资产的案件,及时的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今后案件的顺利执行。另外,我们还及时与政府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使各相关部门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力求从制度上建立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体制。通过我们的多方努力,看着农民工兄弟高兴地拿到了属于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我由衷的感到作为人民法官的自豪。
如今,组织上安排我负责全院民事案件速裁工作,案件速裁工作体现的就是效率,虽然从事速裁工作的只有三名审判员,三名书记员,但我们速裁案件年年在千件以上,2009年、2010年我个人每年办案350多件,审理350多件民事案件,工作量是巨大的,为此,我经常加班加点,将许多休息时间用于了审理案件,案件审理时我充分运用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并采取多种灵活的调解方式。如进行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多年来,经我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或本院认定为错案,没有一件发生上访和越级上访。事实证明只要我们心系百姓、情系群众,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现今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的社会,如何正确的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对我们能否成为合格的人民法官的考验。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必然要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以及社会上的形形色色的案件利害关系人,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我始终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以一个公平公正的形象面对双方当事人,让胸前的天平永不倾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我的慎言慎行维护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谢谢大家。
愿将一生献给审判事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余明霞,来自宁国法院。今天,我报告的题目是——《愿将一生献给审判事业》。
1989年2月我到宁国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5年9月至今,担任民三庭庭长。“人生忽如寄,芳华似水流”,转眼间,我到法院工作已经23个春秋。20多年来,我时刻铭记法官使命,始终坚持踏实为人、勤勉做事、公正办案,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敢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先后获得“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公务员”、市“目标管理先进个人”等项荣誉。感动常在,感恩长存,这些荣誉既是鼓励,也是鞭策,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现,诉讼案件持续增多,办案难度越来越大。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我慎重对待每起案件,坚持庭前认真阅卷,制定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庭中因案施策,注意庭审现场驾驭及裁判方法选用,准确把握案件争点,严把事实关及证据关;庭后认真组织案件评议,努力找准法律适用的关节点及诉争利益的平衡点,以实现裁判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年来,经我审理的案件达2500多起,无一错案。担任庭长以后,我更加重视案件质量,2007年到2010年所办650多起案件实现零发改,成为宁国法院唯一一名连续四年荣获“案件质量奖”的法官。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只有公正加效率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民事案件虽然繁琐细碎,却事关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为了及时消解纷争,促进和谐,我在追求办案质量的同时,也致力于提高办案效率。为此我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地审阅案卷,了解案情,制作裁判文书,以确保审判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不知不觉间,身体出现不适。2008年10月,在医院体检中,我被查出患有肿瘤,需要即行切除,领导、同事都催我赶紧去治疗,但当时我手中还有几起案件,总想着“等我处理完再去,当事人正等着呢”。直到医院多次催促我才缓缓起行。上海手术治疗后我又不顾院方的医嘱,休息不到一周就回到法院上班。看着我神色憔悴却坚持开庭,案件的当事人也为之动容。
法官是辛苦的,又是快乐的。当一起起案件被成功调处,一个个当事人露出满意笑容时,我也从中享受了幸福。多年的审判经验使我总结出一套调处民事案件的有效方法:认真观察当事人的情感流露、心绪特点、言行举止等,注意研究其心理;仔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把握其真实意图;通过争议焦点、案件疑点,摸清诉争的来龙去脉;在掌握当事人心理和案件整体事实的基础上,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将情、理、法有机结合起来,对症下药地加以解决。2010年,我所办案件中,以调解和经调解后撤诉方式结案121起,调撤率高达76.6%,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民三庭肩负全院婚姻家庭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而此类案件往往盘根错节,仅仅只是依法办案还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矛盾。“办案要像春风化雨般细心温情”,我常以此言与年轻法官共勉,并身体力行。2008年6月,一位高位截瘫的残疾女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案情复杂且当事人积怨甚深,案件便落到我手里。考虑原告行动不便,我多次上门了解情况,邀请妇联和当地居委会干部参与陪审,并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案件审理中,双方互不相让,矛盾较为尖锐。我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与两名人民陪审员反复地做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我们将经济补偿款送到原告手中时,轮椅上的她已经感动得泣不成声。
我所在的民三庭,近年来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审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理论调研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08年,民三庭撰写的一篇文章,被《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选用,其观点也被最高院司法解释所吸收。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作为一名女法官和共产党员,我人生的信条是“绝不能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赢得官司,千方百计找关系,走后门,托人情,行礼贿,希望给以方便,我坚决予以拒绝;有的当事人感动于判决的公正,想请我吃顿便饭或送点土特产,也被我一一谢绝。
竹密不妨流水过,山高岂碍白云飞!我决心继续努力工作,为审判事业再创新业绩,为维护群众利益再作新贡献。谢谢大家!
天平,我无悔的选择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朱晓华,今年35岁,中共党员,1993年学校毕业分配在乡政府,1997年考入泾县法院。今年5月份通过竞职上岗,现任研究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
弹指一挥间,我到法院已有15个年头了。从最初的只想换一个金饭碗,到如今深深地爱上这份光荣的职业,这中间,有过动摇和徘徊。究竟是什么让我对法院的感情与日俱增、历久弥坚?是因为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淡泊名利,却对党无限忠诚;他们生活清贫,却对审判事业执著追求。他们就是我朝夕相处的同事,就是在座各位领导、同仁。是你们感动着我、激励着我,坚定着我为审判事业倾注一腔热血的信念!我今天汇报的题目是《天平,我无悔的选择》。
刚进法院,我被安排到原章渡人民法庭任书记员。为了尽快适应,我白天努力工作,晚上认真学习,不懂就向法官请教,很快进入角色。2001年,代表泾县法院参加全市法院系统首届书记员技能竞赛并获奖。我在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法官做案件的调解工作。在一次送达一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文书时,正在地里做事的被告及亲友手持铁锹、锄头将我团团围住,大声嚷嚷,责怪法院不该受理此案。面对危险,我毫无惧色,沉着应对,在我春风化雨般的劝导下,被告最后向我承认了错误并请我转告原告和承办法官,他愿意协商解决,最后该案以被告自动履行义务原告撤诉结案。
在法院工作的最初5年,因工作需要,我先后换了3个法庭,2004年,刚到民二庭工作不到一年的我,又被组织选派到村去任第一书记。当时我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就要过两地分居的生活,妻子不理解,我也有想法。但做为党员,我二话没说,毅然告别新婚的妻子来到昌桥乡袁店村。为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水源被污染、饮水难的问题,我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县政府投资50余万元为村开通自来水,当工程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候,不幸的消息传来,岳母在一次体检中被查出食道癌中期,急需手术,作为长女的妻子是多么希望我能陪伴在母亲身边,我也很想能在岳母床前多尽点孝心,但为了村民能早日喝上洁净的自来水,我在岳母手术当天就返回到村里。为了让袁店村旧貌换新颜,三年来,我不知放弃了多少个回家和妻子团聚的周末,回避了多少次妻子孤单无助的眼神,我知道很对不起她,但是在小家和大家之间我只能选择一个。在我的带领下,袁店村各项工作在全乡由原来的倒数一跃为前列,在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上涣发出勃勃生机。我也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被市委组织部授予“优秀选派干部标兵”称号。
2007年,我结束选派任务,回到民二庭从事审判工作。从村书记到审判员,一开始确实有些不适应,特别是已经几年不办案子,干什么都觉得生疏。但我没有被困难吓倒,坚信从村干部到法官,变得是岗位,不变的是为民办事和公正廉洁、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自2007年来的4年间,我审结案件近500件,调撤率达65%以上。上诉的案件中,没有一件因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而被改判,无论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院都位居前列。在完成大量审判任务的同时,我还兼任院党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院里的党务工作大多由我承担,虽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我没有退缩,为了不影响案件审理,我经常加班加点。由于成绩出色,法院支部连年被县委表彰,我也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2010年,省高院授予我“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工作中,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提醒自己,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光靠过硬的业务素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掌握高超的审判技巧,必须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2010年9月,我审理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4个村民组近百户村民,被告是一经营饭店起家的阔老板。双方矛盾尖锐对立。原告为此事曾上访多年,到法院起诉,这已是第二次,如果处理不慎将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拿到该案后我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多次到当地村委会、镇政府了解情况,摸清纠纷症结所在,并邀请村、镇相关同志做工作。开庭审理后,我也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法理到情理,从民事关系到法律责任,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不厌其烦的阐述双方当事人的对与错及其应负的责任。终于使原、被告改变了态度,握手言和。一起历经数年的纠纷和压在当地政府身上的信访难题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地句号。此案的顺利审结,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我深信这一点。2008年,我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开庭前夕,一位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忽然提着礼品登门拜访,说被告是他的亲戚,希望我能帮忙,照顾一下。我告诉他:法律规定该怎么处理就必须怎么处理,并坚决让他将礼品带走,这位老同学磨了半天,见我态度坚决,只好带着礼品离开。去年上半年,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都托人说情,并要请客送礼,我拒绝了,反过来我通过说情的人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这件棘手的案件经我多次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原、被告对结果都非常满意,在发调解书的当天,要共同请吃饭表示感谢,我还是婉言谢绝了。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深知,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但组织却给了很多的荣誉。我太普通,没有什么可以奉献,唯有青春、热血、辛勤和汗水。我将用一颗清正廉洁而又富有朝气的心去迎接每一个当事人的到来,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人民法官,让生命伴随法律成长,让肩膀挺起公正的脊梁。
谢谢大家。
悉心调解为和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大家好!我叫程红云,来自绩溪县人民法院,现任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悉心调解为和谐。
有人问我,是什么能让我“不贪不惰弘正气,无私无畏护法威”。我说,那是因为我有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我有一个人民法官的不懈追求;作为共产党员法官,我知道头顶国徽、胸怀天平的权力之重,也知道创造和谐、稳定民心的责任之大。2009年度,我个人全年结案306件,其中调撤结案279件,调撤率为91.92%;另当年度内审结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件。2010年度,我个人全年结案565件,其中调撤结案542件,调撤率为95.92%;全年无因当事人申请或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无缠诉缠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在审判工作中,我特别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因为我知道案结事了、握手言和是我们办案的最佳效果。悉心调解为和谐成为我办案中的永恒追求。2009至2010年度,我院陆续受理了绩溪县华阳镇油厂一千七百余户储油户诉该油厂承揽合同纠纷案。该案被告是个体私营企业,厂长方某是一个要靠双拐才能勉强走路的残疾人。原告一千七百余户储油户中,绝大多数是六十岁以上的居民和城郊农民,且大多数为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原告认为这是他们养老的基本保障,要求法院立即强制被告偿还,否则就集体到政府闹访。而被告则认为这是县政府为迎奥运火炬强制拆迁他正在投资兴建的新油厂,造成他损失八百余万而未获合理补偿的结果。被告厂长方某也扬言要进京上访。就是这样的一起案件,尽管法律处理很简单,但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却是一个大问题。我承办此案后,就带领庭室人员一次次的到被告处做调解工作,从闭门不见到开门迎接;从辱骂埋怨到热茶相请;从拒绝谈话到主动签字;我终于以我的诚心,耐心,信心和公心换来了方某对法律程序的理解。同时我带着庭室人员每天一个笑脸、一杯热茶、一份理解不厌其烦的向不同文化层次的原告明理析法,耐心明辨,终使原告方放下了闹访的冲动。该案终以调解方式解决。
在审判实践中,记忆最深的还是那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了。2008年7月,我承办了一起原告陈某某等18户村民诉被告陈某某兄弟俩人山林承包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已到县、乡政府部门上访多年,未获解决。每当山核桃采收季节,不免发生激烈纠纷甚至械斗。原告诉讼代表人情绪激动,扬言打不赢官司就带领全村的人到省、市政府上访。而被告兄弟俩却也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姿态,拒绝协商调解。为了妥善解决该案,我冒着酷暑多次到该村走访,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还特别邀请院长一起到现场调解。那天就在院长耐心地向村民讲解法律及强调调解结案的积极意义时,原告一诉讼代表人的80岁老父,突然跪到我的面前,嚎啕哭拜起来,在场的几十位群众经他的这种行为煽动后群起而攻,为了不使前期所做工作付之东流,我们只有耐着性子,忍受着冷嘲热讽,冷静面对,沉着应付,逐个的明理析法,后经三个多小时的艰苦努力,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多年未决的缠访涉诉案件就这样彻底、圆满的得以解决。返回的路上,只觉着山谷中的微风更加清新,我们的心情都特别的轻松。
几年来,我调处最多的案件应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了。这类案件的借款事实大多发生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高企的利息让当事人难以接受,大多数当事人选择了逃避,拒绝到庭应诉。如果判决了事,很轻松,很容易。但为了案结事了,我选择上门调解。几年来我几乎跑遍了绩溪的每个村落,受过冷遇和讥讽,有过责骂和威胁,但更多的是调解成功的喜悦和感动。山高水长,和谐无限,高企的调撤率同时换来了当事人对法律的敬仰和尊重。
作为共产党员法官,不仅需要较强的审判实践能力,更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积极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我也特别注重法学理论学习和学术研讨工作。2000年,我参加全区法院首届法官知识竞赛获团体第二名;多年来,有多篇论文在市中院论文评比中获奖,有多篇案例分析被省高院编发的案例选采用或在法院网上发表。2009年11月一篇文章在“法治中国,难忘一案”全国大型征文中获三等奖;2010年5月,《受跪无言为和谐》一文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勤勉努力地学习使我的法律素养不断得到提升。
我作为基层法院的一位庭长,在工作中处处身体力行,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无怨无悔。我带着庭室干警,不畏酷暑严寒,走遍了绩溪的山山水水;我带着庭室干警,穿越春秋冬夏,踏进过绩溪的万户千家;送法于民,寓情于法,让现代司法理念的种子在民间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多年来,我秉持着一个高尚法官的职业操守勤勉而平凡的工作着,平凡的工作却也一路鲜花一路歌。2002年度我荣获“全省法院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6年度,我因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优异被中共绩溪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度我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光荣称号;连续多年多次荣获本院表彰的“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工作之外,我注重品格修养,注重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崇高形象。2010年6月,我“因办案途中救助遇难司机”被宣城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精神文明先进事迹荣誉证书。
我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法官,是法官就注定甘守清贫、远离奢华;是法官就必须耐住寂寞、慎言慎行;是法官就应该刚直不阿、风清气正。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我为当初选择了法官职业而自豪,我也会为当初的选择而不断努力着。今天的荣誉只代表着过去,明天的路上,我愿在领导的支持和同事的帮助下,以自己毕生的努力为共和国法律殿堂继续添砖添瓦,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谢谢大家!
铁肩担正义真情谱华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们,大家好!
我叫汪艳,来自美丽的山城,在旌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工作。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向大家作一次工作汇报。题目是:《铁肩担正义,真情谱华章》。
不知不觉,我在县法院工作已经15年,在民一庭工作也有13个春秋。13年,我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员,并通过竞争上岗走上民一庭副庭长岗位。风雨历练,我领悟了天平的深邃内涵,铭记了法官的神圣使命,生发出对这份职业的无限崇敬与热爱。我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牢记心头,将“公正与效率”作为毕生追求。近几年,我所承办的民事案件每年都在百件以上,数居全院前列,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0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和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虽然进步的速度很慢,但我一直向前,从未停止过脚步。天道酬勤,凭着坚强执著的信念与开拓进取的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肯定与赞赏。近两年来,我所承办的案件大多相对复杂,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房屋买卖和租赁等各种类型,但我不畏困难,在认真审理案件的同时,及时制作法律文书,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从未因任务重、压力大而发生超审限现象。总是准确及时、公正高效地裁判案件,并认真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在我所办理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75%以上,妥善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为辖区的社会和谐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知道,自己很平常、很普通,可我深深地热爱法官这份神圣的职业。法官不仅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应当是司法服务的提供者,既要尊重法律,又要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长期工作在基层法院,我始终坚持奋斗在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的第一线,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质朴的情感,充分运用自己的审判经验,履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责。在实践中,我了解群众的疾苦,同情他们的无奈,知道他们把法院当作了最后的保障。人常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官应当是有情的。民事案件大多是一些说不清大道理的小事,但我一直认为,一个案件对法官来讲是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甚至可能是他们一生中难以忘怀的大事。因此我把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乡村院坝,让老百姓知道庄严的法庭其实也温情脉脉;我辩法析理耐心解释,让老百姓感受到人民法官严肃却不失亲和。
邻里纠纷在民事案件中一般难以调解,双方之间的积怨较深,如何化解就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2008年,我县三溪镇古城村两户村民因一堵院墙发生纠纷,两户间的矛盾可追溯到父辈甚至祖辈,双方亦因此数次诉至法院,尽管也曾作出过判决,可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事人双方互不相让,越演越烈。其中一户村民因不服本院判决,于2009年向县检察院提起申诉,同年市检察院向我院提起抗诉。在接到该案后,我便在庭审前赶至争议现场,召集双方促膝长谈,稳定双方的情绪。并在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会的协助下,使双方的矛盾得以缓解。随后,我又通过双方熟悉的人及在当地有威望的长辈,分别做思想工作,终于在争议现场,促使双方达成有七项之多的调解协议,多年的宿怨得以消除,矛盾彻底化解。
通过这个案例,我体会到:仅凭一颗火热的心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彻底化解矛盾,还得注意方式方法,懂得循循善诱,耐心地做好思想甚至是感情方面的工作,从内心深处寻找矛盾的症结所在。2007年的一个下雨天,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叫嚷着要与相伴40年的老伴离婚。离婚的原因很简单,老人因中风半身不遂,行动迟缓,口齿不清,久病在床,便以老伴言语粗暴、无视他的存在、不照料他为由,要求与老伴离婚。耐心听取原告老人的陈述后,我了解原、被告只因琐事而产生误解,并不存在实质性矛盾。便及时召集原、被告进行现场调解,但倔强的老人仍要求离婚,我又通过多次走访老人家里与他们拉家常,让老人回忆起年轻时相亲相爱同甘共苦抚养儿女的生活情景。同时,分别与他们的三个子女做思想工作,要求他们多回家,多关爱两位老人。润物无声春有功,老人的子女被我的良苦用心打动,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配合我用亲情解开老人心里的疙瘩,终于使老人态度发生了改变,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回离婚诉讼申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工作中,我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树立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我常常告诫自己:法官应当以忠于法律为天职,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甘于清平。每年我所承办的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所接触的当事人类型各异。当事人给予“好处”的机会也很多,但我深知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维系着党的威望,维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的责任。因此,我坚持恪守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本色,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司法为民”已经烙进我的心里,根深蒂固,不可撼动,只要始终公正裁判,恪尽职守,就能对得起胸前的国徽,就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2008年,我县白地镇两个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情况下点酒精炉玩耍,其中一个孩子的背部不小心被烧伤,造成终身残疾,告到法院,而被告的家境也不富裕,在多次做调解工作后,被告父母始终认为自己的孩子无过错,不愿承担责任,无论怎么说理说法仍不为所动,并多次在路上拦住威胁我,要我注意自己的儿子,作为一个母亲,我紧张、担心,但作为一名法官,我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与道义,因此,尽管面对被告父母的多次威胁,我依然严格按照法律作出判决。
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我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我愿意挺直脊梁,和同志们一道,铁肩担正义,为人民司法,用青春与真情铸就法治的天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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